2004/11/01

裝錯軀體的靈魂--走出陰暗角落 「變性慾」躲在秘密花園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oct/4/today-so10.htm

裝錯軀體的靈魂--走出陰暗角落 「變性慾」躲在秘密花園

記者夏德珍、王昶閔╱專題報導

穿著連身裙外掛著小西裝外套,雲竹拎著兩個大袋子,裡頭裝著書籍和一雙新買的涼鞋。烈日灑在頭上,她的髮絲間泌著汗珠,模樣一如剛從市集中有所斬獲的婦人。 雲竹是國立大學講師,也是三個孩子的父親。「我決定要走這條路的時候,我的家人、好友都說我背叛他們,但是,我只是誠實面對自己,我背叛了誰?」
雲竹的處境,別人不能理解。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一份好工作,只要「忍耐點」,日子很好過,為什麼偏要穿個女裝,到處旗幟鮮明地宣示自己是個變性慾者?
幾年前第一次去看精神科醫師時,醫師也忍不住問她,為什麼四十歲了還來求診?
「雖然生錯了,但我要走得對!」五十九歲時從男變女,曾在總統府工作的X婦人,替雲竹回答了醫師的疑問。
在一場大病中死裡逃生,讓X頓悟到有些夢想一定要實現,於是在人生的黃昏,冒死挨刀。
總統府的的工作更敏感,只好讓女性靈魂在男性軀殼中,潛藏超越半世紀,即便想要變性,也身不由己。X選擇終身不婚,孤單度日。
雲竹的自覺並不是成年後才產生,和所有原發性變性慾者一樣,她從小就喜歡做異性裝扮,胯下的小肉柱看了礙眼,自殘了好幾次。

家長同意書 變性緊箍咒

根據歐美文獻,原發性變性慾的發生率約五萬分之一。台北榮總整型外科醫師王茂山以台大醫院一九八九年做的問卷調查,發現每三千名到精神科求診的病患中,就有一人想變性的數據,認為台灣的比率可能還更高一些。
王茂山說,國內的變性手術算成熟。男變女是將龜頭做成陰蒂,再取陰莖與陰囊皮瓣,製成陰道內側皮膚;女變男則是切除乳房、內外生殖器、子宮與卵巢,以手臂或小腿皮瓣為材料,透過顯微手術製作陰莖並移植到局部。
只是,想要開刀變性,台灣幾個主要做變性的醫院都要求須通過兩位精神科醫師評估為原發性變性慾患者,還需經父母簽下同意書。
這一張家長同意書,卻成了變性慾的緊箍咒。
很少變性慾小孩有勇氣坦然告知家人自己的心理認同性向,未出櫃者,只能把變性的服飾,偷偷摸摸地收起來。不小心被發現鞋櫃多一雙超大尺寸的高跟鞋時,多半是矢口否認。有勇氣向父母提出變性請求者,則大概要歷經家庭革命,不少人以死明志,才得到認可。
同意孩子變性的家長,寥寥可數,家長同意書的取得不易,具體而微地說明社會對不一樣的人,包容力有多小。變性慾小孩的成長,注定是要跌跌撞撞。

迷惑中成長 心靈被封閉

變性慾者成長中遭遇的第一個挫折,常常來自最親近的人。
雲竹是母親流產打了許多安胎針才保住的獨子,讓在司法單位任職的父親異常珍視,也因此家人對她的裝扮非常反感,媽媽多次哭著求她「不要這樣」。
雲竹並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樣,老師也不清楚,只會粗暴地糾正她。三歲時,幼稚園老師當著同學的面對她說:「你這個不男不女的妖怪,給我滾出去。」讀國小時,因強烈妒嫉漂亮老師,割壞老師的高跟鞋,被處罰光腳丫掃操場一個學年。
小薰和雲竹一樣,也是家裡的寶貝男孩,卻總幻想著自己是女孩。她在頭上頂著一本書,試著走直線;坐著的時候,用繩子綁著雙腳,讓腳永遠是並攏的。班上男生發現她的女性姿態,有機會就踢她打她。
由於對性別的認同障礙,讓變性慾小孩在疑惑中成長,有人變得自閉,甚至出現憂鬱傾向,有人承受不住痛苦,尋死以求解脫。
青春期之後,開始有了愛慕對象,變性慾者還沒理解自己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為什麼不同,又發現自己喜歡的對象,也跟別人不一樣。
雲竹上了國中後發現欣賞的是男孩,以為自己是同性戀。為了想把自己「矯正」過來,儘管對女性沒有興趣,仍努力交女朋友。最後因為家庭壓力,娶妻生子。

性認同混亂 愛慾難抒發

小薰認為自己是女孩,只喜歡愛上她心理性別的女性。她把自己定位為變性慾同志。她說,如果對方把她當男孩子看,兩人便不可能發展出戀情。
即使是變性慾者都曾把自己視為同性戀者,一般人對這兩者的差異更分不清楚。
王茂山說,簡單劃分,同志並無性別認同障礙,而是在感情或性愛關係上,有可能扮演相反性別角色;變性慾者則是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出現極大衝突,認為是「靈魂裝錯了身體」。
「變性慾者比同志活得辛苦多了!」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這麼觀察。同志單就外表未必會被察覺,但大部分的變性慾者就算不進行變性手術,也會服用荷爾蒙,讓身體外觀出現符合心理性別的性徵,或是異性裝扮,以致身分證上標示的性別與外表常常不相符。因而,凡是需要用到身分證的事情,像是辦護照、會員卡,甚至領個掛號信,對變性慾者來說,都變得很困難。
又像是在公共場合上廁所、游泳、泡溫泉,變性慾者也常須遮遮掩掩,不知該循著生理或心理性別走。
生活之外,變性慾者在職場上,即使能力沒有問題,也因與社會主流要求不符的裝扮,輕則被羞辱,重則被開除。
跨性別者的第一個關卡早在應徵時便出現。不問學經歷,那張和生理性別不相符的身分證,就足以讓跨性別者在第一個門檻被排除。
小薰回憶說,她曾以蓄長髮、著牛仔褲的中性面貌應徵,雇主看了身分證再對照本人,說不出那裡不對勁,就把她當做是中國偷渡犯舉發。
小薰後來到媒體上班,因為人事資料外流,蜚言蜚語接踵而至,採訪對象也點名不歡迎她,公司最後請她走路。

出外著女裝 回家換男裝

雲竹在未出櫃前,被同事發現寬敞的T恤下有穿著胸罩,偶爾還會在牛仔褲下踩著女鞋,向校方檢舉她,學務長要求她「恢復正常」。也曾有家長告狀到教育部,說她「不男不女,亂七八糟」。
雲竹的委屈幸好在開明校長的支持下沒有擴大,在發表給全體師生一封出櫃宣言後,終於可以女性角色教學。工作雖然暫時保住了,但她並不以此為滿足。雲竹一找到機會就現身說法,希望校園性別平等法的保障對象,能從學生擴及老師。
她和朋友奔走,呼籲政府為跨性別者與同志制定反性別歧視法,確認她╱他們的需要可以得到尊重。
只是,一回到家裡,她還是換下女裝,扮演老父的好兒子,小孩的好父親角色。雲竹有個家庭要照顧,日子勢必在這種形同人格分裂的狀態下持續;要多久?她不知道,恐怕也沒人能給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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