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4

dystopia of medical hegemony 醫療霸權的反烏托邦

前不久香煙中的健康捐調漲,我曾聽過一些癮君子忿忿不平地說「這個政府所有一切都是為健康,他最終變成一個以健康之名的家父長制」

其實不只是香煙要課徵健保捐。未來可能連不健康的飲食習慣也要課徵健康捐。炸雞薯條因為會讓心血管疾病機率增加,所以要加收健保捐。汽水等含糖飲料因為讓人變肥胖、糖尿病,所以要增收健保捐。可能連不健康的行為也要課徵健康捐,打手機會增加腦瘤風險,久坐辦公室不運動會心血管疾病,熬夜會中風,這些行為都要課徵健康捐。

我們為了要節省健保開支,就從十大死因中的前幾名榜首,癌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來下手。不斷尋找會使這幾樣疾病機率增加的所有可能行為、可能因子。 到最後我們會不會變得失去選擇飲食的自由、行為的自由?

健保本身的目的不只是讓人變健康,還延長人的平均壽命。而平均壽命增加,所需的醫療開支就變更多。醫療開支增加,不僅要尋找新的行為來課徵健康捐,還要調漲收入所得中的健保費。如果人類平均壽命沒有極限,可以無限制增長,現在的平均壽命是80歲,60年後變120歲,那麼,會不會超過一個臨界值,我們的社會體制根本無法支撐,最終崩潰?而在崩潰的前一刻,這個所有一切飲食與行為,都訴求健康的世界,會是長什麼樣?


sex worker issues 性交易該不該合法化?

當討論到性交易合法化時,最常見的幾大反對理由是:
  • 物化女性
  • 性病傳播
  • 雛妓
  • 使人為奴
  • 人口販運
  • 黑道從中牟利
「性」這個名詞,給了我們太多迷惑,當我們一看到這字眼時,很難不被我們文化中的道德觀、價值觀所影響。

當同一件行為,使用不同的名詞去稱呼時,會使我們拋棄隱晦的既有價值觀、刻板印象,來重新看事情。如果把性交易換成「前列腺保養」,重新設計這議題,改問「『前列腺保養』這服務產業,該不該合法化?」這時你至少會重新思考,不帶既有的有色眼光來看事情。

 把以上這六大反對理由,重新包裝,重新發問:

  • 『前列腺保養』這服務產業,任用女性護理師,是物化女性嗎?
  • 『前列腺保養』這服務產業,會傳播性病嗎?
  • 『前列腺保養』這服務產業,會傾向任用童工嗎?
  • 『前列腺保養』這服務產業,會刻苛護理師,抽取他們大部份薪水,並禁止他們離職嗎?
  • 『前列腺保養』這服務產業,會勾結人蛇集團從大陸、東南亞運外勞來工作嗎?
  • 『前列腺保養』這服務產業,會給黑道帶來暴利嗎?

從第一題來看的話,這無庸置疑的是否定。如果只要用到女性護理師就是物化女性。那在醫院中,我們找女性護理師幫癱瘓的爺爺包尿布、洗澡,也是物化女性了。

第二題,會不會傳播性病,端看護理師有沒有做好防護措施。有戴好保險套、戴好口交膜,傳播性病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如果連這也要擔憂,那護士應該拒絕照料AIDS的病人、B型肝炎的病人。

第三題,會否任用童工的爭議,是由勞基法、勞委會幫我們把關。在現實世界,有些血汗醫院以「實習生」、「建教合作」的名義,苛刻對待未成年的護士。他們的付出的勞力跟正職護士相當,但只因他們是「實習生」,拿到的待遇卻不如正職。如果我們連這種「假實習,真童工」的問題都視而不見,那為何只在意『前列腺保養』產業中童工的問題?

 第四題,禁止離職的問題,也是要由勞基法、勞委會來把關。現實世界中,有許多合法公司在員工受雇前,要求他們簽訂綁約條款。以公司的立場來看,員工太頻繁離職,會造成公司遞補人力不足的問題,造成公司的損失,所以要以綁約防止員工頻繁離職。以員工的立場來看,綁約限制了他跳槽的機會。站在仲裁者、勞委會的立場,只要這綁約條款合乎平等互惠,不會讓員工越做越窮,都是可以接受。比如說,綁約一年,員工提前離職,就失去了加薪、領獎金的機會,這種契約看來還合理。若契約是,綁約四年,提前離職要員工倒賠自己六個月的薪水給公司。這樣的合約就絕對不平等互惠。所以,並不是說有綁約,就一定是逼員工為奴,而是程度上的問題。


第五題,人口販運主要令人詬病的問題是,外勞在來台工作前,要先支付仲介公司一筆的仲介費,又簽訂一紙契約,說是要欠仲介商的巨額仲介費的債。當他們來台工作,又從他們每月月薪扣除一大部份,要是要還仲介費的債。抵押他們的證件,防止他們逃亡。利用他們人生地不熟的劣勢,把他們關在擁擠髒亂的宿舍,一天工作十六小時。人口販運的問題,不只是政府部門要嚴格查緝人力仲介公司,與黑心仲介商勾結的雇主,也要嚴格檢視。

第六題,黑道會從這行業牟利嗎? 許多非服務產業,如電子製造業公司,也有黑道在投資,但政府會因為只要這公司的股東中有黑道,就勒令這公司停業嗎?股東犯罪的行為,怎麼能夠跟公司牽扯在一起?公司沒有強制力阻止股東犯罪,也沒有能力阻止。

Immanuel Kant on sex workers 康德如何看性交易

從康德的自由主義觀點來看,人不能被當成工具使用,道德是要以人為對象來服務人的。不把人當對象,把人當成工具、手段,就是不合乎道德。性交易,是嫖客把妓女當成自己的洩慾的工具,所以不合乎道德。就算說這是兩情相悅,兩人都已成年,兩人都站在同等的立足點,簽訂這項契約。他們同意這契約,也不代表這契約是合於道德的。

我自問「那康德會認為按摩師傅幫我我按摩,是道德的嗎?」我不去使用較省錢、但按摩手藝差的投幣式按摩座椅,而去找較昂貴、但手藝好的真人來按摩,我不是把按摩師傅給物化成機器了嗎?

從康德的自由觀來看,幾乎所有的服務都會變成不道德,甚至連我花錢找鋼琴師來為我演奏音樂,而不去聽唱片,也是把鋼琴師物化,把鋼琴師貶低成了音響機器。

「正義分配」不能依據「道義應得」

觀看「正義,一場思辨之旅」書中John Rawls講的公平正義哲學,最令人費解的,就是「正義分配」不能依據「道義應得」,乍看之下,我納悶「這不是在懲罰努力的人?」

在這個「財富至上」的自由市場的社會,訴求的是形式上的平等,每個人享有相同的權利,大家在同樣的遊戲規則下競爭。但不可避免,出身的貴賤會影響到人的發展。出身在社經階級高的人,成就大多超過社經階級低的人。為了彌補這個出身的不公,我們把「才能至上」的機制加進去。有人雖出身貧困,但我們給予他與富人相同的教育資源、發展機會,讓他的才能不會被埋沒。

但是,這「才能至上」的世界還是有所不公,出身的天賦純然憑運氣得來的,並不是我們任意選擇的, 或是經過努力得來。麥可喬丹雖然籃球打得最好,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有部份是靠他的天賦。如果單憑努力而沒天賦,我不相信他籃球還會打得像現在一樣好。由於天賦是憑運氣分配的,運氣成份應給平均分攤。我們依這道理,把喬丹的收入中扣除一部份,分配給籃球差的人。從道義應得(Moral Desert)來看,我們依據進場觀眾的投票,而分給他多少薪水。但從John Rawls的正義分配,我們從麥可喬丹的所得中扣除一部份,去彌補給其他籃球打得差的人。道義應得的分配,並不等同於正義分配的所得。

「這不是懲罰努力的人?」 我自問「而且,如果其他跟他一樣努力,但天賦沒麥可喬丹一樣好的人,他可以去選擇踢足球、進演藝圈,或是進入商界發展」「依據自由市場的原則,籃球天賦差的人不會去他表現差的競技場,他會自動去符合他天賦的競技場」

我試著回答:我們的世界,並非對各種天賦都有適合的發揮場域。再來,有些天賦雖有發揮場域,但所得收入非常低,無法跟NBA球員的所得相匹配。他們的所得低,並非他們不夠努力,而是運氣不佳。他正好生在一個他的天賦沒市場的國家;或是,他正好生在一個他的天賦沒市場的時代。所以,不僅天賦的高低的是須要運氣的,適當的天賦出現在適當的社會也須要運氣。而我們把麥可喬丹的一部份所得扣除,就是把這運氣成份平均分攤。

我又問「依據John Rawls的正義分配,要把麥可喬丹的所得扣除多少?難道要扣到跟別人一樣均貧?而扣成均貧制後,那喬丹會一氣之下不打籃球,而我們沒有精彩的籃球可看了」

我自答:重新分配的多寡 ,並非是齊頭式的平等,而是足以激勵底層階級向上發展的量。並非說懶惰不做訓練的人,可以平白無故的能拿到跟喬丹一樣多的錢,也並非說努力訓練但天賦不如喬丹,一毛錢也拿不到,讓他從此對籃球放棄。

我在上篇文章有提過「遊戲的平衡性」,重新分配是彌補純屬運氣的成份,並且讓這世界的遊戲平衡性更佳。運氣最衰的人,出身貧窮家庭、才智中下,靠著社會「遊戲平衡性」設計,讓他並不會因此放棄這人生遊戲,自暴自棄,跑去自殺。而同樣出身貧窮、但才智中上的人,社會的遊戲平衡性設計得恰到好處,不會打消他努力奮鬥的念頭。經過正義分配後他所剩的財富所得,還是有足夠的誘因激勵他努力奮鬥。John Rawls 正義分配的安排,要關懷到我們忽視天賦不如人,或是天賦在這時代正好沒市場的人。

關於John Rawls 的「無知之幕」的想法

John Rawls 的「無知之幕」思想實驗是,如果我們對這個世界,一無所知,這個世界是被「無知之幕」所遮蔽,那我們會怎麼設計這個世界?多數的人一定會選擇公平正義的社會,因為他不知道當這布幕一打開時,他是被抽籤到了窮困的家庭,還是富貴的家庭。多數人一定會想,如果我設計了貧富不均的社會,而我又運氣差,被抽籤到了窮人,那我的這一生會變得很悲慘,不管我做了多少努力都潦倒而死。多數人會想,我會設計一個讓出身的高低,無法決定其最終宿命的社會。也許一開始每個人的出身都有所差異,但最終都可靠個人的努力來彌補。


但是,我們怎麼保證多數人在「無知之幕」之後,都會選擇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說不定,大部份的人,都喜歡貧富不均的社會。風險雖大,卻很刺激。運氣歹命的人雖然過得很悲慘,但運氣好的卻非常爽,可以玩私人飛機、私人遊艇,還可以把一個國家買下來,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非常刺激。


如果我們把人生看成「快打旋風」這遊戲,我們把「無知之幕」,當成遊戲的角色平衡設計。我們問,若你是遊戲設計者,你會把角色設計成平衡度高,還是平衡度低?考慮到遊戲要賣錢,要吸引到更多的玩家玩,平衡度高比較好,還是平衡度低比較好?

如果角色設計的平衡度低,比如說龍的攻擊力特別強、防禦力高、速度敏捷。只要選龍的話,遊戲贏的機率就會高達90%以上。這遊戲的勝負就演變成,不是靠格鬥技術的高低來判定,而是一開始選角時,誰先搶坐在player1的座位誰就贏了(遊戲選角時,player1預設是擺在龍的位置)。這遊戲就變成搶位子比賽,不再是格鬥比賽了。當格鬥比賽一開始時,選到龍的人只要一直不斷按攻擊鍵就會贏了,再也沒有什麼意想不到的變化。

不論是從以上的思想實驗,還是實際的電玩遊戲市場數據來看,我們發現,玩家大多會偏好平衡度高的遊戲。如此,我們怎麼能說,在人生的「遊戲」之中,多數人都喜愛角色設計不平衡的世界呢?

有一些Milton Friedman信徒批評說,John Rawls 的公平正義社會,是一種共產主義社會,要把每個人都變得一模一樣,每個人都再也沒有美醜、高低、強弱、富貧之分,要讓這世界變得很無趣。以「快打旋風」這遊戲來比喻的話,就是再也沒有其他七個角色可選,每個人都一樣是用龍來對戰。雖然說這遊戲真的是靠格鬥技術高低來決定勝負,但變得很無趣。

我認為,John Rawls 的無知之幕,所訴求的正義公平,就像遊戲平衡度一樣,並不是要求我們每個人都變得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並不是說有人天生跑得快,就用鐵砂袋綁在他的腳上,讓他跑得跟你我一樣慢;並不是說有人出生在富豪家裡,就要把他的財產均分,跟你我一樣窮。而是,要讓我們這世界就像遊戲一樣「角色平衡」。雖然有的人出生是在處於劣勢的位置,但我們能設計出社會機制,比如「Affirmative Action 積極平權措施」,使他能在其他方面取得優勢。

John Rawls的「無知之幕」並非說在幕後的人沒有智商、沒有知識。而是說這遊戲開始前,每個人對於要被抽籤到的角色都一無所知。不論如何,我們這些在幕後的人,一定都是帶有我們已經被灌輸的文化觀來設計這遊戲。由於我們的文化價值觀,是讚賞努力奮鬥的人,貶抑不勞而獲的人。那我們一定要把這世界的遊戲規則,設計成讓花最多心血在遊戲上努力的人,得到最高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