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2

我爸在躲我

星期六跟出門跟朋友逛街時,穿上了一件卡其裙配運動鞋,回家的時候,很奇怪,爸爸不在客廳。
以往,我這個時候回來的話,應該是看到爸在客廳裡看「文茜的世界週報」,我進了房間換回家居服後,爸爸才從廁所出來。

怎麼那麼巧,我上一次星期三的時候,外出也是穿裙子,回來時他也正好不在客廳,已經有三次是這個樣子了。我懷疑他是刻意躲我。

以前我如果穿裙子回家時,我爸在客廳的話,就開始裝出很厭惡的表情說「唉」。睡覺前開始對媽媽吵,對媽媽施壓。我媽一開始會被罵哭,到後來用更凶的口氣嗆回去。我爸也不敢主動跟我說話,因為他知道自己情緒控制不好,跟我講話他會失控。所以他就選擇逃避,一開始是裝做視若無睹,到現在直接躲進廁所裡。

6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原來你老爸也是個宅男(獨男)

Anonymous said...

你該關上電腦,趁著夜還未深,到咖啡館去、到PUB、到任何地方去,只要你覺得安全的都行,試著跟身旁的人聊聊,或是跟老闆聊聊,最好是對方根本不知道什麼是「部落格」,就像是愛瑪仕,當個「真正的朋友」;你甚至可以去看看書、聽聽你從不曾聽過的音樂,看看別人的穿著打扮,再跟自己比一比,那音樂絕對不是你自以為獨特的什麼「美中毒」或「大出草」,你才會發現自己所懂得東西有多麼「孤僻」,並且與人難以交流,但是在人海中卻一點都不特殊,就像個標準的「御宅族」:你懂得的音樂在旁人看來就像「御宅毒男」懂得卡通歌曲,你所熟悉的東西就像「御宅毒男」只懂情色娃娃,你所看的書就跟「御宅毒男」看同人誌一樣,而你可能跟「御宅毒男」在看同樣的卡通與電影而已,你用部落格交流就跟「御宅毒男」用留言版交流一般,而往聚的內容與過程跟毒男們大同小異,還一樣會一夥人去續攤。要真的特殊,你就懂得別人的事情,還要懂得更多,你才特殊,不是只懂別人不懂的,而別人懂得都不懂,那叫做孤僻!如果你真的懂得什麼叫做邏輯,就該知道特殊的人是大集合,包含這些人所懂得集合,如果你是獨立在之外的集合,那一點都不特殊,而且跟你保證,這個集合「很小」!

直到你知道外面有這麼多自己從不曾嘗試過的「特別」,讓你感到自己多像是活在地球以外的人,你才會有機會去想起誰的好,誰的優,誰可以成為你的好朋友,誰可以跟你談心說話到深夜,誰才是你該關心的人,不然,你還是「御宅族」,活在極小(日文說:極賽啊!)圈圈裡,跟一群一樣在小圈圈中的人吃飯、聊天、保有一樣虛假的交往,而沒有一個真正「稱的上是朋友」的朋友。出去吧!看看部落格圈外的世界,回來的時候你就會開始寫BLOG,而不是部落格了。你才會懂得什麼叫做生活,並且發現以往聚會的傢伙將自己包裝的多好,讓你完全看不到弱點,也才會發現自己面對的是一層「面具」,因為你已經懂得什麼叫做生活情趣,你才會把 BLOG當作是情趣的一部份,而不是下班後、上床前的「所有」,並且只是少之又少的一種情趣之一。這才叫做「懂生活」!

馬的!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是在說你啊!別再當你的毒男腐女了!不爽就更別看!關上電腦走出去房門吧,我會歡送你的!

a said...

to anonymous:

你是從這個人的blog剪貼來的文章
http://metamuse.blogspot.com/2005/09/blog-post_02.html
而且沒有說明來源,違反著作權法,我兩日內將會刪除。

小企鵝 said...

姊姊你的處境我能感受,我爸媽是老古板,100%不能接受不男不女這種事,我只是留長頭髮而已,就已經叫翻天了,如果我穿女裝在他們面前出現,恐怕不是嘆息而已了.

做父母的總是會為了自己的小孩操心煩惱,希望他們能長大成人,成為有用的人.當小孩不能如他們所願,成為他們想要的樣子,那種心情,就跟你花了許多心血做的一件事,到最後做出來的結果卻是與當初完全不一樣,心情是一樣的.

親情是怎麼也沒辦法分割的,就算你法律上,跟你父母完全沒有關係,血濃於水的關係還是沒有辦法割斷的. 你父母沒有辦法捨棄你,
你也沒辦法捨棄你父母.

所以,你跟他們意見有相衝突的情況下,或許"逃避"是個不錯的解決方式. 大家心裡有數,不用嘴巴講,用動作做無言的抗議.

我也是住家裡,以我而言,我也會逃避,避開我爸媽,因為他們太煩了. 要不是因為家裡太舒服了,我寧願會搬出去住.

Anonymous said...

轉載~~
http://metamuse.blogspot.com/2005/09/blog-post_02.html
對,你也是御宅族!不然就走出圈圈吧!

「御宅族」顧名思義,就是一個人他或她所真實駕馭的範圍,就在一層公寓內,或是在一個房間之中,除了工作會到辦公室之外,主要的活動區域就是如此而已。這些人可能週末偶爾會出去,不論是逛逛街,吃吃飯,或是上上電腦賣場(男)或是服飾店(女),(這樣的男女註解可能很極端,但是目的只是讓情況更明顯),然後又是回到家裡,主要的活動範圍,一個月三十天中,有超過一半的時間在家裡,而這些人稱作「御宅族」。

電影中的「電車男」是個不折不扣的御宅族,而另外一個身份叫做毒男(獨男),不論生活或是工作,都是一個人,他心裡面可能感覺到在網路上有很多朋友,可是事實上卻是孤獨一人,喜歡玩具、看看電影、打打電動,偶爾會外出,但是就是只到自己熟悉的地點,像是秋葉原,而範圍可能像台北市幾條主要街道這麼大的一個範圍,可是他是御宅族,因為他的主要活動、佔絕大多數的活動,都跟自己的房間脫離不了關係。

愛碼仕小姐在留言版中其實也被稱為「御宅族」,不過因為沒有接觸電腦,所以稱作「準御宅族」,不會電腦,平時就是工作,結束後可能馬上就是回到生活優渥的家裡,聽聽音樂,看看電影,學習一口流利的英文,自己泡泡紅茶,跟可愛的小狗玩,然後洗澡上床睡覺,準備面對第二天的工作,偶爾週末出門跟朋友吃飯,或是逛逛精品服飾,看起來似乎很懂得生活,但是主要的活動範圍,還是自己家裡。所以她叫「準御宅族」,可能買了電腦之後,就變成「御宅族」了。

a said...

那個羊男的文章很極端,連愛瑪仕也被歸類到了準御宅族,只因為她的生活重心是在家裡。那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能不被歸類到準御宅與御宅族呢?